学前教育应该纳入义务教育(学前教育不应该纳入义务教育)
为了保障我国人口生育率安全,解决“准父母”有关学前教育的焦虑,全国政协委员安庭建议,推动“学前教育”纳入义务制教育体系试点,先从有条件、有意愿的省份或城市推行。国家相关部门就这一问题进行及时的前瞻性调研、思考、设计、规划与实施,早日将“子女入托接受义务制教育”的构想变为现实。
高中孩子教育进入了关键时期,都有一句话说青春期对上更年期,当父母的如何教育高中孩子呢?左养右学教育赖颂强老师,会手把手的教家长如何应初中孩子的各种教育问题?
最近几年,不断有专家学者及委员代表,提出要将义务教育的年限增加:一是向下延伸,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;还有一种是建议向上,将义务教育向高中阶段延伸。目前各地对义务教育相关规定的执行也不完全同步。多数地方实行小学、初中9年义务教育,有的地方则实行小学、初中、高中12年义务教育;而陕西省已全面实施13年免费教育,将学前教育1年、高中3年也纳入义务教育范畴。不可否认,执行义务教育政策,应因地制宜,量力而行,不可盲目冒进。对于一些地方实施12年甚至13年义务教育,教育部既不提倡,也不反对,可以理解。但是,墨守陈规,对现行的义务教育政策一成不变,也不是积极的应对措施。
不可否认,将学前教育拒于义务教育大门之外,已产生了不少问题,严重制约了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。比如,由于学前教育没有纳入义务教育的体系,造成由地方财政投入的公办幼儿园屈指可数,“入园难”和“入园贵”已成为子女教育“第一难”。近年来,每逢全国“两会”,都有代表委员建议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,受到了教育界和孩子家长的广泛关注。
安庭委员的建议是个好主意,具有可操作性。为此,应通过立法,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,监督和激励地方政府重视和支持学前教育。事实上,这个问题也获得了政府重视和政策呼应。我国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,要“加大政府投入,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,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”。遗憾的是,纲要并未明确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,这也导致一些地方在重视和支持幼儿园建设上打了折扣。
只有修改教育立法,改革学前教育投入体制,扭转幼儿园资源紧缺的现状,才能从根本上破解子女教育“第一难”。换言之,只有从根本上解决学前教育的制度定位问题,才能够为幼儿园创造良性发展的环境。比如,公办与民办并存的幼教资源,可供公众自由选择,既可以让绝大多数家庭的孩子共享公办园提供的“免费蛋糕”,又可以让少数富家子弟享受到由民办园提供的“收费薯条”。特别是,当公办园不再稀缺,权力也失去了异动的欲望,大家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,共享教育公平。